甲亢性心脏病一般治疗
一、治疗
1.控制甲亢
甲亢性心脏病的治疗效果,关键在于早期诊断、尽快控制甲亢。对甲亢本身的治疗一般分为抗甲状腺药物、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和放射性碘治疗。
(1)药物治疗:
常用的药物有甲巯咪唑(他巴唑)、丙硫氧嘧啶、甲硫氧嘧啶,一般选用其中的一种。如甲巯咪唑(他巴唑)30~45mg/d,甲硫氧嘧啶或丙硫氧嘧啶300~600mg/d。在治疗中根据甲亢的症状,药物剂量应适当调整。当甲亢的症状被控制后,可将有效剂量改为适当的维持量。
(2)放射性碘治疗:
一般原则是,对甲亢性心脏病,尤其是伴有器质性心脏病的甲亢,为了防止复发,主张用放射性碘治疗;对老年病人,当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不佳时,或病情较重时,可选用碘治疗;对曾一次或数次行甲状腺切除术,而甲亢复发的病人,碘治疗更为合适。而年龄较小,尤以20岁以下的病人,以及孕妇或有甲状腺癌可能者,则不宜使用。具体方法为:首先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待甲亢症状减轻,心功能基本恢复,停药4~7天后,给予放射性碘治疗,2周后酌情加用小剂量抗甲状腺药物如:甲巯咪唑(他巴唑)15~30mg/d,维持6~12个月。需要特殊指出的是,1次口服碘后,6~8周内不应重复再用,8周后可以根据临床表现决定是否需要再用1次。
(3)外科手术:
一般采用甲状腺次全切除术。施行甲状腺手术前病人有心脏征象并不足以成为禁忌证,即使合并心绞痛,也不是手术的绝对禁忌证。凡疑是甲状腺癌者应施行手术。此外,向胸腔扩展的甲状腺肿(胸骨后甲状腺肿)和有压迫症状者,也应考虑手术治疗。手术前病人应先服用抗甲状腺药物,以改善临床症状,降低基础代谢率。施行手术前还可根据需要给予碘/碘化钾(复方碘溶液)或普萘洛尔等药物。
2.治疗心脏病
(1)甲亢合并心力衰竭的治疗:
一般原则为减轻心脏负荷,增加心肌收缩力,减少水钠潴留。
①首先应卧床休息,限制钠盐和水的摄入,间断吸氧。
②必要时选用强心苷剂。应注意:一是甲亢时心肌对强心苷存在抵抗。使用强心苷类药物时必须预先或同时使用抗甲状腺药物,否则心衰症状不能得到满意的控制。二是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一般有心衰或快速房颤时,可考虑选用强心苷。心衰伴有房室阻滞者,一般禁用洋地黄。一旦选用洋地黄,则宜选择作用快的药物,心室率快者宜用毛花苷C(西地兰),心室率不快者宜用毒毛花子苷K。联合应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时应慎重,以免引起猝死。三要选择最适当的治疗剂量和慎重选择给药途径。因为消除抵抗性后,可能出现对强心苷敏感性增高,甚至发生心肌毒性作用。可表现为:ST段降低、T波降低或倒置、二联律期前收缩、房室传导延迟等。必要时可间断静注毛花苷C(西地兰),后改口服地高辛,用药后严密观察其疗效。强心苷药物过量时应采取消除的办法:减量或停用,更换强心苷,静脉点滴苯妥英钠、钾盐等。但需注意,当给甲亢病人用大量利尿药时,会出现难治性房性或室性期前收缩。
③应用利尿药,原则是以口服为主,间断使用较强作用利尿药,从小剂量开始,注意防止低血钾。
④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若应用强心苷、利尿剂,心衰控制不满意或病情较重时,可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口服泼尼松30mg/d,必要时可静滴氢化可的松,或与利尿药同时应用。
⑤一般心衰时不用普萘洛尔,如系窦性心动过速而加重心功不全时则可慎用。
(2)甲亢合并心房纤颤的治疗:
①甲亢性心脏病人发生的心房纤颤,在甲亢控制后,有的可以恢复窦性心律。但发生房颤时间较久的病人,单用抗甲状腺药物难以转为窦性心律,可酌情选用抗心律失常药物。选药原则是:必须同抗甲状腺药物同时应用:慎重与洋地黄联合应用。还应注意毒性反应和防止猝死。
甲亢合并快速性房颤的治疗宜采用联合治疗的方法。如甲巯咪唑(他巴唑)与强心苷和抗心律失常药物合用。尤其是钾盐和β-受体阻滞剂合用,常可使快速性房颤转为慢性房颤或恢复窦律。
②若无禁忌证,可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基础上,酌情慎重选用放射性碘治疗。
③手术治疗。部分病人经手术治疗后常能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但有些手术后仍有顽固性心房纤颤病人,多合并严重心功能不全。
④心律转复。对手术后2~3周心房纤颤不消失,心功能代偿良好者;甲状腺功能正常后15周仍有持续性房颤者;伴有其他器质性心脏病,或虽未发现心脏病,房颤在1年以上者,均应做心律转复。
药物转复可用奎尼丁、维拉帕米(异搏定)、普萘洛尔等。虽有应用胺碘酮治疗甲亢房颤疗效满意的报道,但可导致碘甲亢,最好不用,除非确实房颤迁延,纠正后能手术治疗者方可考虑应用。
对甲亢控制后持久顽固的房颤,亦可行电击转复,以后再用小量奎尼丁维持。如患者原来应用洋地黄,电转复前必须停用。一般电击转复治疗房颤并不常规用抗凝剂,除非患者有栓塞史、二尖瓣瓣膜病变或病重时。抗凝在电击前10~14天开始,转复后持续1周。至于对房颤本身是否抗凝治疗,虽有文献报道,但甲亢房颤引起栓塞毕竟罕见,故仅在有栓塞史、年龄在65岁以下者才用。
(3)甲亢性心脏病发生心绞痛的治疗:
甲亢性心绞痛也可能在有效治疗甲亢后消失,某些病人适当应用扩冠药物也能改善心绞痛症状。因此,甲亢病人患动脉硬化性心绞痛时,治疗应按缺血性心脏病的一般原则进行。
(4)危重型甲亢性心脏病的治疗:
甲巯咪唑5~10mg/次,1次/6h,并合用利舍平0.25mg/次,1次/12h;安他唑啉10mg/次,2~3次/d,心率降至70~100次/min,逐渐减量;必要时用地尔硫卓150mg/d;中等量镇静药,间断吸氧,积极抢救和预防心衰、心绞痛和心肌梗死也至关重要。多数病人随着甲亢治疗后缓解,心脏情况逐渐好转或治愈。60%的房颤自发转为窦性心律。
(5)β-受体阻滞剂的应用:
不主张用强心苷治疗甲亢病人的心动过速,在这种情况下,宜采用儿茶酚胺阻滞剂,如β-受体阻滞剂治疗。但必须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过程中,针对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律失常以及甲亢的焦虑、震颤、心悸等症状而协同应用。可以缩短治疗时间和减少各自的用药剂量。通常抗甲状腺药物效应出现在用药后3~4周,若同时应用β-受体阻滞剂则效应显著提前,并提高疗效。普萘洛尔较适合老年甲亢和并发其他心脏病的年轻人甲亢,也用在术前准备阶段(并可防止术后危象发生),以及甲状腺放射性核素碘治疗的准备阶段。β受体阻滞药是惟一可代替甲巯咪唑过敏的药物。甲亢性心脏病人使用β-受体阻滞剂的禁忌证与治疗其他疾病相同,有心力衰竭、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支气管哮喘者禁用。但有人认为甲亢心衰时,应谨慎用普萘洛尔,主张在用强心药达有效剂量后,方可使用普萘洛尔,并要严密观察。
二、预后
多数甲亢性心脏病在甲亢治愈后心脏病变亦逐渐恢复,不仅心律失常消失、心力衰竭不再发生,且增大的心脏可恢复正常。少数患者由于治疗过晚,病情迁延,致使心脏病变不可逆转而遗留永久性心脏增大、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等,此类患者甲亢虽已控制但预后仍差。
个别患者及年龄较大者可因病情严重或治疗不当而死于心力衰竭或心律失常,甚至发生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