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一般治疗
一、治疗
1.病因治疗 如患有结核应采取相应的抗结核治疗,对激素不足者应采用激素替代治疗,以维持适当的功能。并注意患者所处的应激情况,适当调整用药方式和剂量。
2.药物治疗 内分泌替代补充,虽然正常妊娠情况下皮质醇合成率增加,但是妊娠期肾上腺素皮质功能减退患者替代治疗量一般不需增加。剂量分配应尽量相当于正常皮质分泌的昼夜周期性变化。
(1)皮质醇类激素治疗:①皮质醇(氢化可的松):一般剂量5~30mg;②皮质素(可的松):每天口服醋酸可的松12.5~37.5mg,少数患者可能需每天50mg,剂量分配以晨间较大,午后较小,傍晚最小; ③去氢皮质素(强的松)及去氢皮质醇(强的松龙):这两者为人工合成的糖类皮质激素,于皮质素及皮质醇结构C1~C2位之间去氢后对糖代谢可加强5倍,但对盐类代谢则相对减弱,治疗剂量可比上述皮质素等相应减少至1/5,一般口服,本组药的缺点为对水盐代谢调节作用较小。
(2)甘草流浸膏:每天20~40ml(1∶4稀释后口服),可以替代去氧皮质酮调节水、电解质的代谢,但最好与皮质素(或皮质醇)同用,其中主要成分为甘草次酸,有滞钠、氯及水与排钾作用。
(3)醛固酮类(盐类)激素治疗:一般不需常规应用,除非经醋酸可的松及高盐饮食治疗后不能维持血钠及血压于正常水平或有明显消瘦者可应用。①氟氢可的松每天0.05~0.2mg口服;②11-去氧皮质酮每天1~2mg,肌内注射,一般不超过每天5mg。
3.抗休克 上述治疗仍不能纠正循环衰竭时,应及时给予血管活性药物。
4.抗感染 根据感染情况给予有效抗生素或广谱抗生素进行治疗。
5.妊娠与分娩期处理妊娠早期、分娩期及产后早期,这3个时期应特别注意,处理不当可发生危象。
(1)妊娠早期:妊娠早期的早孕反应可能会加重病情,宜注意调整水电平衡必要时增加激素用量。故应注意电解质和水分的补充,并酌情增加激素用量,以防发生危象。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孕妇并不一定要人工流产,由于替代疗法和抗生素治疗的进展,一般认为预后良好,死亡率明显下降。
(2)妊娠中期:因体内皮质素和醛固酮的产生相应增多,使症状有所改善,有主张减少类固醇剂量或仍维持原剂量。
(3)妊娠晚期:由于胎盘分泌的雌激素及孕激素水平升高,盐的潴留可能略有改善,患者自觉症状好转。但妊娠对肾上腺功能不全并不产生保护作用,整个妊娠期均需应用激素替代治疗,未经治疗孕妇可使病情进行性恶化。
(4)分娩期:因体力消耗、疼痛、出血等可能发生危象,应及早预防,提早住院待产。适当增加激素用量,如可改为氢化可的松200-300mg肌注或静注,分娩后继续应用1-3天,7天内逐渐减量至维持量。如无产科指征,尽量阴道分娩,适当缩短第二产程,但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产程应注意调整水电平衡,预防感染。病人对啊片类药物及麻醉剂耐受性差,麻醉方式以局麻和神经阻滞麻醉为妥。如需应用阿片类药物,宜尽量减用。
(5)产后及产褥早期:生理性利尿、出汗、低血糖,均可促使危象发生,故应注意水、电解质、葡萄糖及皮质激素用量问题。充分治疗者可以考虑哺乳;新生儿,尤其是足月产婴儿预后良好。新生儿一般不需特殊处理,但有人认为,由于孕妇孕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影响胎儿肾上腺皮质功能,故新生儿出生后l~3天内可应用少量可的松,以防发生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二、预后
长期的替代疗法可使该类患者维持正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