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白血病一般治疗
妊娠合并白血病西医治疗
一、治疗:
1.支持疗法:
1)保护性隔离。
2)发热病人寻找原因,并应用广谱抗生素。
3)成分输血:贫血时可输浓缩红细胞。血小板极低时,可输浓缩血小板。白细胞极度下输入粒细胞或全血,或升白细胞的药物,如粒细胞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300~600μg,1次/d皮下注射;或300μg,2次/d。
4)若诊断为DIC,按DIC处理。
5)防止病毒、真菌、细菌感染。
2.化疗:
急性期因病情急,病程短,其治疗仍应与非孕期一样,但易引起流产,胎儿死亡率也高,多数主张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使用皮质激素和抗生素及多次输新鲜血液,有助于胎儿的存活和降低孕妇死亡率,不应使用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妊娠早期患急性白血病者,学者一致认为应终止妊娠。终止妊娠宜在联合化疗获得缓解之后才能进行,因为白血病发作时做人工流产容易引发感染和出血。妊娠中、晚期患白血病的孕妇,即使应用抗癌药物,一般不会引起畸形。终止妊娠会使孕妇体内类固醇激素水平低落,以至白血病恶化,甚至死亡。多数学者认为妊娠中、晚期的白血病孕妇,应联合化疗并加强支持治疗治疗使病情缓解,使产妇出血和感染的危险将大大减少,并保持至足月,以求取较高的新生儿存活率。
1)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化疗:常采用VDP方案或VDAP方案。
①VDP方案:①第1天长春新碱(V)1~2mg,静脉注射,1次/周;②第1~2天柔红霉素(D)40~60mg,静脉注射,2次/周;③泼尼松(P)40~60mg/d,分次口服,连用28天。
②VDAP方案:①第1天长春新碱(V)1~2mg,静脉注射,1次/周;②第1~2天柔红霉素(D)45mg,静脉注射,2次/周;③第16~28天门冬酰胺酶(A)5000~10000U,1次/d;④第1~28天泼尼松(P)40~60mg/d,分次口服。
2)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化疗常采用TADP方案:
①第1~7天6-硫代鸟嘌呤(6-TG)100~150mg,1次/d,口服,连用7天;
②第1~7天柔红霉素(D)45mg,静脉注射,连用7天。
③第1~7天阿糖胞苷(Ara-C)150mg/d,静脉注射连用7天。
④第1~28天泼尼松(P)40~60mg/d,分次口服,连用28天。
(3)慢性粒细胞的治疗:可应用羟基脲,白消安、干扰素等治疗。
3.产科处理原则:
1)急性、慢性白血病经积极化疗,病情完全缓解,无子女,可以慎重怀孕。孕期与血液科联合监护病情变化。
2)妊娠早期发生急性白血病,应及时终止妊娠,术后化疗。若病情危重,可以先化疗,待病情缓解后再终止妊娠。
3)妊娠中晚期发病,应积极化疗,并辅以支持疗法。胎儿致畸期已过,化疗中适当考虑药物对胎儿影响,争取在病情缓解后分娩,有希望得到1个成熟活婴。也有人主张在病情危重时,剖宫产挽救1个活婴。
4)分娩时处理:
①视病情配新鲜血、血小板、纤维蛋白原及凝血酶原复合物。
②尽量避免手术操作,除非有手术指征。
③防止产后出血,尤其注意预防产道血肿。
④防止感染,术中无菌操作。对白细胞低,成熟白细胞少,病情尚未缓解或应用激素治疗时,更应预防感染发生。感染多发生在产道及肺部,一旦出现高热,应及时做细菌培养,应用广谱抗生素控制感染。
产后出血及产后感染的发生与白血病的缓解程度密切相关。
5)新生儿处理:
①新生儿出生查血象及染色体。
②人工喂养:因妊娠结束,产妇将尽快进行化疗,因此不宜母乳喂养。
③产前孕妇应用了大量皮质激素,新生儿出生后应用泼尼松2.5mg,2次/d,1周后逐渐减量。
二、预后:
1.通过病例分析,目前一致认为妊娠不会使白血病病情恶化,甚至有暂时改善的可能,与孕期ACTH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增多有关。偶有恶化病例,可能是疾病本身发展趋势。
2.慢性白血病孕妇的流产率并不增加,但早产及死产发生率可达40%,可能与孕妇贫血有关。产后出血较一般产妇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