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哮喘(妊娠合并哮喘 )

别名:
传染性:
无传染性
治愈率:
60%
多发人群:
孕妇
发病部位:
典型症状:
胸闷 呼吸困难 喘息 哮鸣音 胸部紧迫或束带感
并发症:
是否医保:
挂号科室:
治疗方法:

妊娠合并哮喘治疗?

妊娠合并哮喘一般治疗

  妊娠合并哮喘西医治疗

一、治疗

1.据胡华成等发表的一文《妊娠合并哮喘》中提到:

妊娠合并哮喘的处理:

  期治疗原则和非妊娠妇女并无重大区别,只是在某些方面应与重视。1.一般措施

①避免吸入过敏原等触发因素和刺激物,避免情绪波动和激素的特然撤除。

②妇女用药中,忌用一些促使支气管收缩的药物(如PGF2a等)。

③同时积极治疗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和感染性疾病。

④密切注视孕妇的精神状态。

2.药用原则

①大多数抗组织胺药物是安全的可以照常使用。

②肾上腺素有致胎儿畸型的危险性,只有在病情危急时才可不得已使用。

③间羟舒喘宁、间羟异丙肾、舒喘灵。色甘酸二钠等药物,引起安全性暂未肯定、故需慎用。

④强的松应以最低有效量小心投用(最好间隔给予)。对于哮喘持续状态的孕妇,大剂量皮质激素静脉滴注应根据孕妇和胎儿情况权衡利弊而决定;二丙酸氯地米松适用于大剂量激素运用者,以期减少原激素的用量,用量以100ug(两口吸入),每日3-4次为宜。

⑤免疫疗法可以继续使用,但抗原剂量不宜过大,以免过敏反应。

3.妊娠期

注意预防控制哮喘发作,及时缓解哮喘,纠正妊妇缺氧状态以及避免使用对胎儿有害的物质。

  ⑴茶碱类药物也能使支气管痉挛松弛,治疗哮喘有效。氨茶碱0.1g,3次/d口服,或0.25g加入10%葡萄糖液30ml内缓慢静推,每天总量不超过1.2~1.5g,对孕妇的使用是安全的。抗胆碱类药物阿托品,虽然有利于平滑肌松弛,扩张支气管,但由于其副作用是抑制腺体分泌,导致痰黏稠不易咳出,瞳孔散大等,故孕期不宜使用。但发现使用异丙托溴铵(溴化异丙托品)不影响心率和痰液咳出,偶有口干。使用方法是每次吸入20~40mg,3~4次/d。

  ⑵ β2肾上腺素能受体兴奋剂:有极强的支气管舒张作用,是控制哮喘的一线药物。该类药物与β受体结合,促进cAMP合成,使支气管平滑肌松弛,并且能稳定肥大细胞膜减少细胞介质释放。常用的β2受体兴奋剂有特布它林(terbutaline),2.5mg,口服每天2~3次,沙丁胺醇(salbutamol)2~4mg,3次/d口服,异丙喘定吸入,65mg/次,每3~4小时吸入1次。妊娠合并高血压者禁用有α、β受体兴奋作用的制剂,如麻黄碱、肾上腺素等。

  ⑶重度哮喘和持续状态的处理:由于严重缺氧,可引起早产、胎死宫内必须紧急处理。

  ①首先使患者半卧位,气管插管正压给氧[氧压不宜超过1.96kPa(20cmH2O)]以减轻缺氧症状,除按上述方法给予支气管扩张药物外,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可迅速有效地控制哮喘持续状态。

  ②肾上腺皮质激素具有松弛平滑肌、改善支气管毛细血管通透性,减少组胺形成、防止炎性介质的产生以及抑制过敏反应等缓解哮喘的作用。一般可用氢化可的松100~300mg加入5%葡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或用地塞米松10~20mg加入到50%葡萄糖液20ml静脉推注,每天用量视病情而定,一般可重复2~4次。也可口服泼尼松(强的松),40mg/d,连服5~10天。

  ⑷对症治疗:患有支气管哮喘的孕妇,常表现精神紧张、烦躁不安,可适当给予抑制大脑皮质功能的药物,如苯巴比妥(鲁米那)、安定等。但应避免使用对呼吸有抑制功能的镇静剂和麻醉药,如吗啡、哌替啶(度冷丁)等,以防加重呼吸功能衰竭和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必要时静脉补充液体,注意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为预防或控制呼吸道感染,可做痰培养加药敏试验,选用有效且对胎儿无不良影响的广谱抗生素。

  ⑸哮喘发作,支气管痉挛时,支气管分泌物增多,如不及时清除,就会阻塞气道,加重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使炎症介质产生增多,加重病情的发展,因此促进排痰、保持呼吸道通畅至关重要,用雾化吸入法,使痰变稀薄,易于咳出,必要时可用导管机械性吸痰,禁用麻醉性止咳剂。碘化钾可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故不宜使用。

4.妊娠的处理

  (1)分娩期:

孕妇临产后,首先应尽量使产妇保持精神安静状态。为防止哮喘发作,临产后肌注可的松(醋酸可的松)100~200mg,12h后重复1次。为避免产妇用力使用腹压,减少体力消耗,可用低位产钳或胎头吸引器助产以缩短第2产程。分娩期不宜用舒喘灵类平喘药,以免致分娩无力和产后流血。

  哮喘病不是剖宫产的指征,若合并其他产科情况,需行剖宫产者,可于手术前1~2h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mg或氢化可的松100mg,术后再给维持量,以预防哮喘发作。如无其他产科指征,一般应经阴道分娩,但应加强产程监护,解除精神紧张,避免过度疲劳,宫口开大4cm时行人工破膜,静滴催产素待宫口全开后行会阴切开、胎头吸引或低位产钳,以缩短第二产程。

  手术麻醉以硬膜外麻醉为宜,应避免全麻,因全麻气管插管时可诱发支气管痉挛发作。硫喷妥钠有使哮喘恶化的可能,不宜使用。

  术后加强监护,氧气吸入,勿食易致过敏的食物,保持呼吸道通畅,适当给予支气管扩张剂和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产褥期:

由于分娩时体力消耗,精神紧张,大脑皮质功能失衡,通过丘脑兴奋迷走神经,易诱发哮喘发作。因此产后应继续预防哮喘发作,维持控制哮喘用药,保证产妇充分休息,加强产后监护,防止产后出血,可用促宫缩药催产素;减少哺乳次数。重症哮喘患者不宜哺乳。

  (3)关于终止妊娠问题:

一般认为哮喘病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但是长期反复发作的慢性哮喘且伴有心肺功能不全的孕妇,应考虑终止妊娠。

妊娠合并哮喘辨证论治

  妊娠合并哮喘中医治疗

一、中医治疗

  中医中药对哮喘有一定的疗效,但应在缓解期进行,采用益肺健脾补肾等方法。如常采用的益肺方以玉屏风散为主要方剂,长期使用,多数患者可以改善体质,增强抗病能力,延长哮喘缓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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