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缩乏力常使产程延长,如超过24小时,称“滞产”。子宫收缩力弱,张力减低,收缩持续时间短而间歇长,即使在收缩时宫壁亦不太硬,产妇多无不适,但产程过长可出现精神焦虑及疲乏。如胎膜未破,对胎儿多无不良影响。
产力异常的鉴别诊断:
一、宫缩乏力
子宫收缩乏力属产力异常。按发生时间可分为原发性宫缩乏力(产程开始就出现)和继发性宫缩乏力(宫口开大3cm进入活跃期后出现)。
二、子宫收缩过强
根据头盆是否对称,可出现两种不同后果。
1、宫缩强而频,如无头盆不称,宫口常迅速开大,先露部迅速下降,胎儿娩出全过程可在3小时内完成者,称“急产”,多见于经产妇。因分娩过快,常致措手不及,易发生严重产道损伤、胎盘或胎膜残留、产后出血及感染。由于宫缩过频,致使胎盘血循环受影响,易发生胎儿窘迫、死产或新生儿窒息等。此外,胎头通过产道过速,也可引起颅内损伤。如注意不够,胎儿有可能产出时坠地受伤及发生脐带断裂出血等。
对阵缩过强及有急产史者,应加强观察并提前作好接生准备,也要做好预防产后出血及新生儿窒息急救的准备。阵缩过强,可给氧气吸入或肌注阿托品0.5mg,以防因胎盘血循环受影响而危急胎儿生命。消毒不严者,母子均应给抗生素预防感染,必要时给婴儿预防注射破伤风抗毒素,产后仔细检查产道,密切观察新生儿有无颅内出血及感染。
2、如因头盆不称或因其它原因使分娩受阻,子宫可出现强直性收缩,上段有过度的收缩与缩复,变肥厚,下段极薄且有压痛。因子宫上下段肌壁厚薄相差悬殊,在交界处可出现一环形浅沟,称“病理性缩复环”,为子宫破裂先兆,同时常伴有血尿,如不及时处理,必将发生子宫破裂。胎儿存活者可剖宫,如已死亡可酌情毁胎。
首先应详细检查有无分娩梗阻,有梗阻者应作相应的处理,无梗阻者应多加安慰鼓励,注意其营养及休息,必要时给镇静剂,并注意水及电解质平衡。产程超过24小时或破膜已12小时者,应给抗生素预防感染。经上述处理,产妇在获得数小时的休息后,宫缩一般可好转,顺利结束分娩。如无效,可试以下方法刺激并加强宫缩:
(一)灌肠或导尿 热肥皂水灌肠,可促进宫缩。排尿有困难者可导尿。
(二)针刺 针刺三阴交、合谷,兴奋手法,或合谷穴注射维生素B125-50mg。
(三)人工破膜 胎头已衔接,宫口开大2~3cm无头盆不称者,可人工刺破胎膜,使先露部与子宫下段及宫颈紧贴,以反射性引起宫缩,破膜时间应选在二次宫缩之间。
(四)催产素 静滴,可引起强烈宫缩,切忌一次大量使用,以免引起强直性宫缩,致胎儿窒息死亡,可造成子宫破裂。使用前必须除外头盆不称及胎位不正。胎头高浮者忌用。用法如下:
催产素2.5u或5u加于5%葡萄糖500ml内静滴。开始每分钟10~15滴,如不见宫缩加强,可渐加快,最多以每分钟不超过40滴为宜。滴入时应严密注意宫缩、先露部下降及胎心音变化情况,如收缩过强或胎心率变化,应减慢或停止静滴。
经上述处理后,宫缩多能转强,宫口渐开,胎儿顺利娩出。如无效,应考虑手术助产。无论从阴道分娩或剖宫取胎,均应注意预防产后宫缩乏力性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