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进口

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50150

生产企业: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功能主治: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玻璃酸钠滴眼液注意事项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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