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氯米帕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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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氯米帕明片

盐酸氯米帕明片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盐酸氯米帕明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00027

生产企业: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主要成分】:
本品成份盐酸氯米帕明。
【功能主治】: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
【药品相互作用】:
1、盐酸氯米怕明片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严重者可至尖端扭转心律失常。 2、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增强。 3、本品与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合用,易致阵发性高血压及心律失常。 4、本品与可乐定合用,后者抗高血压作用减弱。 5、本品与抗惊厥药合用,可降低抗惊厥药的作用。 6、本品与氟西汀或氟伏沙明合用,可增加两者的血浆浓度,出现惊厥,不良反应增加。 7、盐酸氯米怕明片与阿托品类合用,不良反应增加。
【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不良反应】: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用药: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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