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苯海明片
茶苯海明片

茶苯海明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茶苯海明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191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茶苯海明片注意事项

1 孕妇在妊娠初期4个月内服用本药,胎儿的先天性心血管异常和腹股沟疝的发生率可能增高,与用药的关系尚有待证实。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妊娠初期不宜服用。2 老年人服用后发生滞呆或头晕等不良反应的机率较一般成年人高。3 镇吐效应,可给阑尾炎和药源性反应的诊断增添因难。4 用药后可发生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等,不宜驾驶车、船和其他交通工具,不宜从事高难度、有危险性的机器操作。5 服药后不得饮酒,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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