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夫定胶囊
通用名称:拉米夫定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0078
生产企业: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米夫定。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次0.1g(一粒)...
- 【药品相互作用】:
- 由于本品的药物代谢和血浆蛋白结合率低,并主要以药物原型经肾脏清除,故与其它药物代谢物之间的潜在相互作用的发生率很低。 拉米夫定主要是以活性有机阳离子的形式清除。在与具有相同排泄机制的药物同时使用时,特别是当该药物的主要清除途径是通过有机阳离子转运系统的主动肾脏分泌时(如三甲氧苄氨嘧啶),应考虑其相互作用。其他部分以这种机制清除的药物(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经研究表明与拉米夫定无相互作用。 主要以活性有机阴离子形式或经肾小球滤过排出的药物与拉米夫定不会发生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拉米夫定与三甲氧苄氨嘧啶(160mg)/磺胺甲恶唑(800mg)同时服用后 ,可使拉米夫定的暴露量增加40%。但拉米夫定并不影响三甲氧苄氨嘧啶/磺胺甲恶唑的药代动力学特性。所以除非患者有肾功能损伤,否则无须调整拉米夫定的用药剂量。 当拉米夫定与齐多夫定同时服用时,可观察到齐多夫定的Cmax有适度的增加,约28%,但系统生物利用度(药时曲线下面积AUC)无显著变化。齐多夫定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参见药代动力学)。 同时使用拉米夫定与 -干扰素,二者之间无药代动力学的相互作用; 临床上未观察到拉米夫
- 【注意事项】:
-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 DNA 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 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耐药相关性随HBV变异株的出现:在对照性临床试验中,初始下降到检测限下之后的HBVDNA,在拉米夫定存在下又再次出现的患者中检测到了YMDD突变型HBV。这些变异株与体外实验中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有关。在52周时具有YMDD变异HBV的拉米夫定治疗患者与没有YMDD变异迹象的拉米夫定治疗患者相比,说表现出的治疗应答下降,包括较低的HBeAg血清转换率和HBeAg消失率(不超过安慰剂给药组),较高的阳性HBVDNA的再出现率,以及较高的ALT升高率。在对照试验中,但患者出现YMDD变异时,他们的HBVDNA和ALT将比自身先前的治疗时水平升高。已有报告在某些具有YMDD变异的患者,包括来自肝脏移植患者和来自其他临床试验
- 【不良反应】:
- 在警告和注意事项中也描述了在使用拉米夫定时报告的多种严重不良事件(乳酸酸中毒和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肝脏肿大,乙型肝炎的治疗后加重,胰腺炎,与药物敏感性下降和治疗反应减弱相关的病毒变异的出现)。在慢性乙型肝炎病人中进行的临床研究显示,多数患者对拉米夫定有良好的耐受性。多数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拉米夫定组和安慰剂组病人中相似(详见下表)。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不适和乏力,呼吸道感染、头痛、腹部不适和腹痛、恶心、呕吐和腹泻。在成人中进行的3项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治疗期间出现的部分不良事件(发生率≥5%)。(其余详见说明书)
- 【特殊人群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本品对妊娠妇女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动物的生殖研究表明本品没有致畸性,对雌性和雄性的生殖能力也没有影响。当家兔血药浓度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血药浓度相近时,可增加早期胚胎死亡的几率。拉米夫定可通过被动转运穿过胎盘,新生动物体内的血清药物浓度与母体和脐带内的相似。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孕妇的资料,因此服药期间不宜怀孕。 对于使用拉米夫定期间不慎怀孕的妇女必须考虑到停止拉米夫定治疗后肝炎复发的可能,是否终止妊娠,须权衡利弊并与患者及其家属商量。 哺乳:口服给药后,拉米夫定在母乳中的浓度与血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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