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曲唑片
通用名称:来曲唑片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40149
生产企业: Novartis Pharma Stein AG,Switz
功能主治: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 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 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来曲唑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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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Novartis Pharma Stein AG,Switz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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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40149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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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 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 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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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以本品辅助治疗应服用5年或直到病情复发。 对于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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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 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热潮红,关节痛、恶心和疲劳。很多不良反应是因为雌激素缺乏所致的正常药理作用(如,热潮红、脱发和阴道出血)。表1列出的不良反应来源于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 (表格见说明书) (1)包括神经质、兴奋 (2)包括感觉异常、感觉迟钝 (3)包括浅表或深部血栓性静脉炎 (4)包括红斑、斑丘疹、牛皮癣、水泡疹 (5)包括乏力、不适 (6)仅在转移/新辅助治疗中出现 (7)在辅助治疗中,不考虑因果关系,来曲唑和他莫昔芬组发生下列不良反应的频率分别为:血栓(2.1%vs.3.6%)、心绞痛(1.1%vs1.0%)、心肌梗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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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包括绝经前期或者绝经不久的妇女,医师应告知这些患者充分避孕的必要性,直到患者完全达到绝经后状态。 妊娠大鼠口服应用来曲唑后,可导致治疗动物畸胎发生率的轻度升高。但是目前还难以确定这是否是药理学特性间接作用(抑制雌激素的生物合成)的结果还是来曲唑本身的直接作用。 临床前研究仅限于那些已知的药理作用,人类用药的安全性资料均来源于动物研究,因此建议妊娠期和哺乳期禁用来曲唑。 儿童用药:来曲唑不能应用于儿童或青少年。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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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 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 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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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由于乳腺肿瘤组织的生长依赖于雌激素的存在,因此消除雌激介导的刺激作用是肿瘤获得缓解的前提。在绝经后女性中,雌激素主要是在芳香化酶的作用下产生的,它可将肾上腺产生的雄激素,主要是雄烯二酮和睾丸酮转化为雌酮(E1)和雌二醇(E2)。因此可以通过特异性地抑制芳香化酶而抑制雌激素在周围组织和肿瘤组织本身中的生物合成。 来曲唑是一种选择性的、非甾体类的芳香化酶抑制剂,它可以竞争性地与细胞色素P450酶的亚单位的血红素结合,从而抑制芳香化酶,导致雌激素在所有组织中的生物合成减少。 在健康绝经后女性中,单次应用0.1、0.5、2.5 mg的来曲唑,可以分别从基线水平将雌酮和雌二醇的血清浓度降低75-78%和78%。在48-78小时可达到最强效果。 在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中,所有接受每日0.1-5 mg剂量的患者,其血浆雌二醇、雌酮和硫酸雌酮的水平可以分别从基线水平下降75-95%。当剂量达到0.5 mg或更高时,很多雌酮和硫酸雌酮的值低于检测限,表明在此剂量水平可能得到更高的抑制率。在所有接受治疗的患者中,药物在治疗过程中对雌激素生物合成的抑制作用一直保持存在。 未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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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对于绝经状态不明的患者,在治疗之前须检查患者的LH、FSH和/或雌二醇水平从而确定其绝经状态。 本品不得与其它含雌激素的药物同时使用,因为雌激素会抵消本品的药理作用。 本品可降低血液循环中的雌激素水平,长期使用可能导致骨密度降低。 对于患有骨质疏松症或具有骨质疏松风险的妇女,在使用本品进行辅助治疗之前,应使用骨密度剂量仪对骨密度进行评估,之后须定期检查。 建议在治疗期间检测总体骨骼健康,如有必要应随时检查,从而防止或治疗骨质疏松症,应密切观察出现问题的患者。 肾功能不全 没有在肌酐清除率<10 mL/分的女性中使用过来曲唑,在这些患者中应谨慎权衡本品治疗可能的益处及潜在的危险性。 肝功能不全 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中,其全身药物浓度和药物的终末半衰期接近健康志愿者的2倍,因此应对这些患者严密观察(见药代动力学)。没有重复用药的临床经验。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在应用本品过程中可观察到用药相关的疲乏和头晕,偶见观察到嗜睡,因此应提醒患者当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时应注意。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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