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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8-02,注册地位于本溪经济开发区医药园区,法定代表人为。经营范围片剂、颗粒剂、散剂、合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生产;中药材收购、中药提取(不含国家专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静灵口服液
    静灵口服液 处方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10056

    功能主治:滋阴潜阳,宁神益智。用于儿童多动症,见有注意力涣散,多动多语,冲动任性,学习困难,舌质红,脉细数等肾阴不足,肝阳偏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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