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01-01,注册地位于宁波市科技园区明珠路396号,法定代表人为余剑伟。经营范围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片剂、散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滴眼剂、口服溶液剂的生产;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原料药(舒林酸、氯氮平、吲哚美辛、布美他尼、氟哌啶醇、苯磺酸氨氯地平、美洛昔康、西沙必利、盐酸雷莫司琼);汽车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医疗设备租赁、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氟哌啶醇片
    氟哌啶醇片 处方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585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利培酮胶囊
    利培酮胶囊 处方药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697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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