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红十字医院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青海红十字医院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 二级甲等
  • 综合医院
  • 国营
别名: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省警官总医院
电话:
咨询电话: 0971-8247545
地址:
西宁市南大街55号

就诊医院

青海红十字医院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

就医流程

  • 1

    门诊导诊

    青海红十字医院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门口有咨询医生,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目前的情况的话可以先将自己的情况大致说明,咨询医生会告诉你需挂什么科。

  • 2

    挂号

    青海红十字医院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到院或网上预约挂号。

  • 3

    候诊

    根据挂号找到相应的科室地址,排队就医。

  • 4

    交费

    拿好青海红十字医院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医生开得相应检查单,到交费处交费。

  • 5

    检查、化验

    来到医院检查、化验相关地址,等待检查,如不是马上有结果的注意询问取结果的时间和地点。

  • 6

    治疗

    拿好相关检查结果,回来科室地址,将结果交于医生,医生会做出相应诊断和处理措施。

注意事项

入 院 须 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为了让您能拥有良好的治疗环境,早日康复,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将热忱为您服务,愿我们的服务能使您满意!  

一、办理入院、出院手续  

1、住院处、医保科设在一楼门诊大厅通往住院部的通道两侧,负责办理患者的入院交费、补交款、出院结算手续。 常规入院时间:8:00~17:30(冬季)、18:00(夏季);急诊入院时间:24小时(中午、夜间到门诊大厅挂号处交住院费)。

2、新农合患者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普通患者、省、市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患者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预交住院押金,请您保管好“交款收据”,在出院结算时交回住院处。 3、请您在我院实名就医,严禁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 4、普通患者、医保及新农合患者入出院流程、所需材料附后。

二、住院期间,请您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1、保持病室安静、整洁,不在病区内高声喧哗;走路、开关门窗要轻,不要干扰他人休息,不得互串病房;禁止在楼道、病室内吸烟。

2、请您听从医师、护士的饮食指导,医院有食堂方便就餐,就餐时间:7:30 、11:30 、18:00(冬季)、18:30(夏季)。

3、 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上午11:00—12:00,下午16:00—18:00。为预防院内感染,每次探视不超过2人,谢绝呼吸道感染病人及患有其它感染的病人探视,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和科室有关规定。

4、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安排,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如需更换向责任护士或护士长提出;您住院后不得请假、擅自离院(外出检查需主管医生批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为了保证用药安全,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外购药品本院不使用,如确需外购,需医院批准。

6、为保证安全,请勿携带及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暖气、电磁灶等大功率电器;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7、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如有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8、您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三、健康指导

入院后医护人员将在您进行检查、治疗、用药、护理时告知您需配合的注意事项,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及时询问医护人员,请您认真听取医护人员的告知事项,以利您疾病早日康复。

四、住院费用缴纳、查询

1、医院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每日发放。  

2、您对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您的责任护士或护士长咨询。  3、当您接到住院费欠费通知时,请及时到住院处补交医疗费用,以免欠费延误您的治疗。

五、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我院向社会承诺为“无红包”医院

1、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红包及各种礼品。   2、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以各种名义宴请医务人员。  

3、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欢迎您和您的家属对我院的医疗、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以及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医院举报电话:  0971-8212944  

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