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儿童医院

沈阳市儿童医院

  • 三级甲等
  • 专科医院
  • 国营
别名:
儿童医院,沈阳儿童医院,沈阳儿童医院,辽宁省儿童医院,沈阳市儿童医院
电话:
咨询电话: 024-86900157(总机)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74号

就诊医院

沈阳市儿童医院

就医流程

  • 1

    门诊导诊

    沈阳市儿童医院门口有咨询医生,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目前的情况的话可以先将自己的情况大致说明,咨询医生会告诉你需挂什么科。

  • 2

    挂号

    沈阳市儿童医院到院或网上预约挂号。

  • 3

    候诊

    根据挂号找到相应的科室地址,排队就医。

  • 4

    交费

    拿好沈阳市儿童医院医生开得相应检查单,到交费处交费。

  • 5

    检查、化验

    来到医院检查、化验相关地址,等待检查,如不是马上有结果的注意询问取结果的时间和地点。

  • 6

    治疗

    拿好相关检查结果,回来科室地址,将结果交于医生,医生会做出相应诊断和处理措施。

注意事项

入院流程:

医生开出住院证>有床位>直接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入相关病房住院

注:没床位需要等门诊服务台联系调剂

出院流程:

医生开具出院总结、诊断证明>凭押金凭证到收费处结账>保存好收费单据>在出院总结和诊断证明书上加盖公章>将收费报告单交还护士>护士交给患者药物>复印病历并盖章>出院>如需特殊服务与导诊人员联系

住院须知

为了使您的孩子能够愉快、舒适、安全的在我院住院治疗,将我院住院事项向您告知,希望您熟知理解:

一.由于您的孩子未成年,无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因此我院实行住院家长陪护制度,每床陪护不得超过1人。家长应时刻照看好孩子,始终把孩子置于视野和有效控制范围内,防止发生丢失、坠床、跌倒、烫伤等情况。如因监护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陪护家长应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保持环境卫生,不往水池、便池内乱扔垃圾和杂物,禁止在医院内大声喧哗,早6:30起床,晚9:00就寝。陪护者在查房和治疗时间请勿在床上休息。为方便护士及时巡视,观察病情变化,不得随意遮挡房门的玻璃视窗。室内设有呼叫系统,请根据需要正确使用。

三.我院病房棚顶、墙壁内铺设“毛细管网”室内温度调节设施,禁止钉钉、切割,以及粘贴或悬挂物品,违者每漏水点赔偿500元。

四.我院各楼层和消防分区内均设有火灾紧急逃生窗,无火情时严谨开启,以免孩子坠楼。

五.请您保管好个人财物,病房内禁止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

六.我院为无烟医院,医院内严禁吸烟。

七.严禁使用生活电器做饭、取暖(如电炉子、电饭锅、电磁炉、电褥子、电暖气等),以免引起短路或火灾。

八.治疗时间患儿不得离开病室,以免延误治疗。住院期间不可擅自离院,离院超过24小时,医生有权按患者自动出院处理,离院期间出现的任何不良后果家长自负。

九.我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护士将根据《住院患者分级护理要求及基础护理服务内容》对您的孩子进行耐心、细致的基础护理服务。

十.我院为儿童医疗中心和教学医院,可能需要对您的孩子治疗前、中、后的音像进行采集和记录,用于教学、科研、示教、宣传,以及医疗成果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