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 二级甲等
  • 专科医院
  • 国营
别名: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电话:
咨询电话: 0813-2203739(咨询电话),0813-2213022(预约热线)
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龙井街大皇桶49号(本部),四川省自贡市檀木林大街254号(檀木林分院)

就诊医院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

就医流程

  • 1

    门诊导诊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有咨询医生,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目前的情况的话可以先将自己的情况大致说明,咨询医生会告诉你需挂什么科。

  • 2

    挂号

    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到院或网上预约挂号。

  • 3

    候诊

    根据挂号找到相应的科室地址,排队就医。

  • 4

    交费

    拿好自贡市妇幼保健院医生开得相应检查单,到交费处交费。

  • 5

    检查、化验

    来到医院检查、化验相关地址,等待检查,如不是马上有结果的注意询问取结果的时间和地点。

  • 6

    治疗

    拿好相关检查结果,回来科室地址,将结果交于医生,医生会做出相应诊断和处理措施。

注意事项

为加强医院医疗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建立规范的医疗收费管理体制。院长为医院医疗价格管理总负责人,财务科长为医疗价格管理直接管理者,医院专(兼)职物价管理员为本单位医疗、药品价格管理具体负责人,各科室兼职物价员为本科室的医疗收费的具体执行人,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收费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者。

2、    医院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和住院病人一日费用清单制度,接受患者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3、    医院专(兼)职物价管理员负责传达上级有关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文件精神,指导科室兼职物价员提高医疗价格管理的业务水平;

4、   医院专(兼)职物价管理人员加强对出院前病人费用的审查监督。“一日费用清单”打出后,科室兼职物价员应对前一日发生的“一日费用清单”进行核对,无误后发给病人。病人出院前,物价管理员还应履行费用审查职责,对收费不合理行为,责令执行科室改正;对违反收费行为的科室,书面通知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整改意向的科室及人员,按缺陷考核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5、   物价管理员定期对出院病人费用进行抽查。结合病历中的医嘱、检查报告单、费用清单等进行核对,对有违规收费行为的,下达书面通知,督促整改,并进行绩效考核。

6、   对各级相关物价管理人员不履职或履职不力,影响医院声誉或给医院造成损失的,按缺陷考核的相关条款扣发绩效工资。

7、   建立医疗费用投诉制度,由专人接待并处理投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