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三级甲等
  • 综合医院
  • 国营
别名: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电话:
咨询电话: 0472-2125141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林荫路41号

就诊医院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就医流程

  • 1

    门诊导诊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门口有咨询医生,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目前的情况的话可以先将自己的情况大致说明,咨询医生会告诉你需挂什么科。

  • 2

    挂号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到院或网上预约挂号。

  • 3

    候诊

    根据挂号找到相应的科室地址,排队就医。

  • 4

    交费

    拿好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生开得相应检查单,到交费处交费。

  • 5

    检查、化验

    来到医院检查、化验相关地址,等待检查,如不是马上有结果的注意询问取结果的时间和地点。

  • 6

    治疗

    拿好相关检查结果,回来科室地址,将结果交于医生,医生会做出相应诊断和处理措施。

注意事项

一、入院时

1.我院为您提供食宿的一般生活用品(包括被服务、餐具、热水瓶、脸盆等),您不必带过多的物品,重要文件、珠宝、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以防遗失;为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将危险品带入病房。

2.请您根据护士安排的房间及床位就位。您的床头有一个呼叫器,如需要帮助或感觉不适时,请及时按呼叫器呼叫护士。

二、住院期间

1.住院期间,请患者不要离开医院,以防发生意外,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在院内散步,但在离开病区时应取得责任护士许可,以便病区知道您的去向。

2.您的饮食由主管医师依病情而定,当应用治疗性膳食时更应按治疗食谱食用;家属(亲友)带(送)来的食品需经主管医生同意后方可食用。

3. 请不要自行邀请外院医生诊治或用药,您如需要院外医生诊治,请与您的主管医师商量,否则我院不承担责任。

4.住院病人和探视者请勿进入诊治场所(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等),未经护士、医生和其它专业人员的允许,请勿翻阅病历,更不得私自涂改。如您要复印病历请与主管医师、护士长及医务科联系。

5.请按规定交预付款,预付款的使用情况,我们将随时与您联系,请您及时支付所需的款项,以免影响您的治疗。

三、探视与陪客

1. 探视时间为14:00~20:00,每次不能超过二人,请勿坐在病床上,在探视时间内,如医生、护士正在做治疗,探视者请勿留在病房内。

2.陪客需要与否,由护士长及主管医生根据您的病情决定,发放陪客证,每张陪客证只允许一人陪伴,除小孩、病危病人外,上午8:00~10:00为查房时间,请陪客暂时离开病房。

3. 探视者请勿在病房内就餐、洗澡、洗衣服。

四、病房环境与设施

1.请病人与家属不要在病房或走廊上成群逗留、高声喧哗。

2.请勿随地吐痰,请把垃圾废物投入垃圾箱(袋)内。

3.请勿在医疗区内饮洒、吸烟,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4.病房的设施放置有统一的标准,请不要随意搬动,私人物品放入相应的柜子内,多余物品请及时带回家中。

5.病房就寝息灯时间是21:00,为保持病房安静,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五、出院事宜

1. 您的主管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与您商量出院时间。您的门诊病历请与主管医生联系。

2.在离院前,请您或所在单位到医院收费处结清帐,当日出院者请在上午十时以后到住院收费处结帐,特殊情况随时结帐。

六、请不要向医院职工赠送钱物,医院严禁职工向病人和家属收受或索要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