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 三级甲等
  • 专科医院
  • 国营
别名: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电话:
029-63609288(总机)
地址:
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引路15号

就诊医院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就医流程

  • 1

    门诊导诊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门口有咨询医生,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目前的情况的话可以先将自己的情况大致说明,咨询医生会告诉你需挂什么科。

  • 2

    挂号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到院或网上预约挂号。

  • 3

    候诊

    根据挂号找到相应的科室地址,排队就医。

  • 4

    交费

    拿好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生开得相应检查单,到交费处交费。

  • 5

    检查、化验

    来到医院检查、化验相关地址,等待检查,如不是马上有结果的注意询问取结果的时间和地点。

  • 6

    治疗

    拿好相关检查结果,回来科室地址,将结果交于医生,医生会做出相应诊断和处理措施。

注意事项

入  院  须  知

一、我中心根据精神科特点,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精神病患者对其病情缺乏自知力,住院须由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方可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三、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未转移。

四、探视陪伴必须遵守我院有关管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

五、及时提供患者医保合疗有关证件。

六、提供监护人和患者的有效证件及与患者的关系证明。

七、病员统一着病员服。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八、为不影响患者的治疗,监护人必须及时交纳患者住院期间的有关费用。治疗结束,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住  院  告  知

1、住院患者应有“住院知情同意书”,患者、监护人或家属阅读同意后签名。

2、住院诊疗过程告知:家属知情同意后签名。

3、病情变化告知:告知患者病情演变和转归情况。

4、特殊治疗告知:如ECT等,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5、躯体疾病告知:住院期间发现的躯体疾病或原躯体疾病的变化应及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让家属签名并记录。

6、自费药物告知:应用自费药物尤其是费用较高的药物,应向家属说明,必要时请家属签名。

7、病重、病危、抢救告知:患者发生疾病加重或病危、应及时联系家属来院,及时在病重、病危通知单上签名。抢救过程中应及时与家属保持联系,告知治疗经过、病情变化和转归。

8、请假、出院告知:患者症状得到控制,病情稳定,可根据情况给予请假或出院,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在院外用药情况和注意事项。

住院患者请假外出制度

1、根据住院患者的病情,主管医生开具请假外出医嘱。

2、办理患者请假外出手续的人员必须为患者的监护人;其他人员须持有监护人的书面委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人的法定身份证件。

3、告知患者监护人(被委托人)患者请假外出期间应注意的事项并签署“住院患者请假外出单”。

4、逐项填写“住院患者请假外出单”的内容,并要求患者监护人(被委托人)、医师、护士签名。

5、如主管医师未在,应由当班护士与主管医师进行联系,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同意后,由值班医师开具请假外出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