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医医院

枣庄市中医医院

  • 三级甲等
  • 专科医院
  • 国营
别名:
枣庄市中医医院,中医院,山东省枣庄市中医医院,枣庄中医院,枣庄中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枣庄医院
电话:
门诊时间:早上8:00—晚上17:30
地址:
新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东院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公胜街24号

就诊医院

枣庄市中医医院

就医流程

  • 1

    门诊导诊

    枣庄市中医医院门口有咨询医生,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目前的情况的话可以先将自己的情况大致说明,咨询医生会告诉你需挂什么科。

  • 2

    挂号

    枣庄市中医医院到院或网上预约挂号。

  • 3

    候诊

    根据挂号找到相应的科室地址,排队就医。

  • 4

    交费

    拿好枣庄市中医医院医生开得相应检查单,到交费处交费。

  • 5

    检查、化验

    来到医院检查、化验相关地址,等待检查,如不是马上有结果的注意询问取结果的时间和地点。

  • 6

    治疗

    拿好相关检查结果,回来科室地址,将结果交于医生,医生会做出相应诊断和处理措施。

注意事项

枣庄市立医院参保人员入(出)院须知

尊敬的参保病员同志:

    您好!欢迎您到我院就诊治疗,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对医保知识有所了解,请您仔细阅读本须知并自觉遵守,谢谢!

一、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各自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职工医保适用于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居民医保适用于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二、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时,需由经治医生开具入院通知书,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押金手续,持本人社保卡(医疗证)或身份证到医保办(住院处对面)办理医保登记手续(急诊病人未未及时办理的,三日内补办手续,超时未办,影响报销,后果自负)。

三、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参保人员单位或个人按时交纳医疗保险金者,出院时,凭科室出院通知书,到院医保办理审核手续,然后到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参保人员只需结算本人应付的费用(包括①起付标准;②超标准床位费;③乙类药品首先自负部分;④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按比例自负的部分;⑤特殊医疗项目需个人首先自负部分;⑥其它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药品及项目),属统筹基金应支付的医疗费用,由我院与医保处直接结算。单位或个人未按时交纳医疗保险金者,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出院时全额结算住院费用,凭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及病历到所属区市医保处报销。

四、住院前门诊费用怎样报销?

    参保人员住院前三天符合规定的我院门诊费用,待出院后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报销,没有转为住院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五、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怎么规定的?

    参保病人在三级医院住院,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医保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为800元;第二次为400元;第三次为200元;第四次起不再设起付标准。居民医保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为500元;第二次减半;第三次不再设起付标准。

    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8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0%。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55%,对连续缴费的参保居民,每满1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增加5%(即最高报销比例可达60%)。

六、温馨提示

    1、参保人员住院要服从医护人员的检查治疗,不得指名要药、指名检查。出院带药仅限于治疗患者所患疾病所需的口服药物,一般不超过7日量,如因病情需要,最长不得超过10日量,不得带治疗出院。

    2、参保人员住院要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小孩无身份证的要携带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以及父母身份证,由管床医生、护士进行身份核对并双签字,不得借证冒名住院,一经发现,按照医保规定处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3、参保人员住院期间,请自觉遵守医院及病区的制度,不要擅自离开医院,医保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参保人员在床情况。

    4、医院医保办咨询电话3328724  328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