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前身为来宾市冶炼厂职工医院,2009年与冶炼厂分离后归来宾市人民政府管理并设置为来宾市人民医院河西分院,2010年设置为来宾市精神病医院,2011年增挂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历经次改革与变迁,在医院领导和广大医务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以精神病专科为主、外科、内科等临床科室为辅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是来宾市精神病残疾防治康复中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重性精神病管理。承担来宾市及所辖各县(市、区)约250万人口精神卫生服务工作,是来宾市医疗保险,来宾市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一、占地面积
医院位于爱宾路北一巷,2010年医院创建至今占地面积约24.64亩,业务用房规模20466平方米。
二、职工构成医院职工总数152人,卫生技术人员123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别职称32人,初级职称81人。
三、机构设置(一)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财务科、后勤科。
(二)临床科室:精神科、内儿科、妇产科、五官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
(三)686项目办。承担来宾市重性精神病管理技术指导、培训、督导等工作。
四、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主要承担精神疾病、神经症、药物依赖成瘾、老年痴呆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工作职责,并对基层医疗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进行相关的业务指导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