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139

生产企业: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

生产企业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139

国药准字Z36021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法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0.4g(1包),一日2-3次。将药品放...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能的不良反应, 恶心﹑腹胀﹑胃灼热﹑胃痛﹑食欲减退﹑腹泻或便秘﹑呕吐﹑糜烂性胃炎和便潜血(直到贫血)。偶见反应能力受限(主要是在饮酒时出现),头痛﹑头晕﹑嗜睡﹑抑郁﹑焦虑﹑思维混乱﹑幻听﹑听觉和视觉障碍﹑中毒性弱视。极少数病例可观察到精神病表现。罕见胃肠道溃疡,并伴有出血;过敏反应例如:风疹﹑紫癜﹑瘙痒,极罕见的皮肤疾病,例如:多形糜烂性红斑综合症﹑支气管痉挛﹑红斑狼疮综合症﹑血液系统改变(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自身免疫的溶血性贫血)﹑肾乳头坏死﹑间质性肾炎﹑肾功能减退伴水肿形成﹑心脏病患者发生急性肺水肿﹑肝功能障碍。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的单个病例,例如:红斑狼疮。较少见得血尿酸﹑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增高,血红蛋白和血细胞压积降低,血小板聚集抑制伴出血时间延长。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严重的肾及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由于本品含有阿司帕坦,因此,本品不适用于苯丙酮尿症患者。每包含有 2.38 g 的蔗糖,相当于40kJ热量。对于糖尿病患者应酌量使用或遵医嘱服用。如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疼痛加重﹑皮疹或在疼痛区域出现肿腹,应通知您的医生,这通常是一些严重病症的表现。如疼痛在3天内不减轻,请咨询医生,查出引起疼痛的真正原因。勿与含酒精的饮料一起服用。2.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3. 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4. 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 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5. 针对多种COX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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