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139

生产企业: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注意事项

1. 严重的肾及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由于本品含有阿司帕坦,因此,本品不适用于苯丙酮尿症患者。每包含有 2.38 g 的蔗糖,相当于40kJ热量。对于糖尿病患者应酌量使用或遵医嘱服用。如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疼痛加重﹑皮疹或在疼痛区域出现肿腹,应通知您的医生,这通常是一些严重病症的表现。如疼痛在3天内不减轻,请咨询医生,查出引起疼痛的真正原因。勿与含酒精的饮料一起服用。2.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3. 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4. 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 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5. 针对多种C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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